如今業已不可再自稱為遊戲迷一名(或從來亦不是),僅僅可作為玩家一個。遊戲不至讓人覺得寂寞無聊,然又卻是因為寂寞無聊才會依賴電子遊戲,以為電子數據角色的相伴而自欺有伴相隨。這是悲哀,遊戲不應為悲哀。遊戲迷應該有其他遊戲迷相伴同樂,應該有共同冒險的閒趣……然沒有,從來沒有。
知道為什麼NDS在國內如此不濟嗎?因為缺乏遊戲環境。作為一純遊戲平台,它實在太與這個國家敵對而格格不入了,它太叛逆了。孩子要學習,大人要工作,遊戲是不允許的。當年《口袋妖怪:鑽石&珍珠》發佈時何其欣喜,因為終於無須紅外線才能實現怪物交換,通過WIFI則可實現此樂趣了。這是欣喜,又何不是悲哀呢?獨自可完成的事情,不就愈加隔絕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嗎?
《志明與春嬌》告訴觀眾一個後巷佳地,在那裡可以認識禁煙前所沒有機緣認識的人,抽煙,何不是一個好藉口嗎?
從來都有一個弱智而天真的橋段:
在圖書館,總不經意的碰見某位,
當在書架上拿下一書時,發現對面站著某位,
坐下翻書時,原來對面已站著某位……
緣分,你相信嗎?
或者,或者真把《夢幻街少女》看得太多了,看得自己都如此天真。
其實,有可能說那某個遊戲中的某串FC與之前某個遊戲的某串FC又和之前的某個遊戲的某串FC是同一個人,所經常共同字符數據交換的人,其實是同一個人,而那人卻在這世界的某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