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gender,亂倫,其實任一者單獨進行題材拍攝都是足夠引起獵奇心態的,而再極致之舉,是將兩者結合在一起來講故事。敘事手法是平鋪的,不會因為題材而故意的作修飾或者無病呻吟,其破格與大膽理應讓觀眾們咋舌的……
父親因為衝動殺害了妻子的外甥而入獄15年,出獄的時候,在酒店邂逅了一變性女孩。他們相愛了,他們同居了。父親想要找回失散多年的兒子。當以為自己的兒子已經長大成人更成為一有為員警時,父親是安心地要跟過去畫上句號,開始自己重新的人生。但命運弄人,回到老家卻被告知,兒子其實早已成為了女孩,離鄉在雅典靠賣淫為生。父親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自己的情人,而“情人”也證明了他的這猜想。其實兒子一直等待著父親的出獄,酒店的邂逅也是刻意的安排,而至於彼此的一見鍾情則又可能是意料之外的。當時,兒子早已忘記父親的舊貌,而父親更是已經認不得成人後且變性了的兒子。這一見鍾情與情理似乎能夠道明理解的,起碼於兒子理解是這樣的。但得知真相的父親,卻是崩潰了,仿佛是一種被欺騙被設計了般,更奔潰的是,給自己設套的是兒子,那個思念了15年的兒子。父親奔潰後,回到舊房,夜裡發現舊日的玩具,那是一直糾纏自己的夢的根源。
要怎麼去理解這種父子關係呢?相愛嗎?接納嗎?愛情嗎?親情嗎?又抑或,不應以任何一種情感關係來定義呢?失落父愛15年的男孩,當再次見到一個充滿男性荷爾蒙的成熟男人在自己面前時,同樣因為自身荷爾蒙的作用而愛上這男人,這種“愛”不需要定義是如何的愛,就只要理解為是要跟這人在一起的欲望,這“一起”無論是身體上的相處抑或是性愛上的交合。至於所有倫理道德,早已經失去意義,血緣的關係並不會因為生育而誕生畸胎,因為他是他的唯一延續。而殺人犯呢?他難道不是如一個父親發現自己的孩子做錯事了,但因為親情而選擇接納曾經的錯誤,陪伴在自己的孩子身邊,不讓他繼續沉淪而帶她正途呢?
結局是開放的,但那重新被拿出的走馬燈和熟睡的孩子,寓意著微妙的父子關係,他們或者會回到父子的情感關係中,如父親對兒子所說的,“你給予了我不一樣的愛你的形式。”這種愛,形式可能是極端的,但回頭想,以父親原諒自己的孩子來看,也會是一種愛。起碼這樣來理解這對父子的關係,會較之能夠讓觀眾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