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開始,一周最期待的是週末去吃一頓早餐,塞著耳塞聽電台網絡轉播,手裡偶爾抓著筆畫畫,或者翻著書,或者抓著遊戲機攻略。不求有什麼意義,只是希望能夠有那麼個自私的時間,不需要被匆匆所追趕,享受這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或是一杯摩卡,或是一杯奶茶,便覺得很滿足。
其實以前不喜歡吃早餐,因為那意味著沒有晚睡晚起,而選擇也只是腸粉+粥,匆匆解決就要離開,因為環境的各種因素都不允許在這店裡停留。當然,當時的我又怎麼會想要在外面享用一杯摩卡,或是一杯奶茶呢,那些都不過時富貴成年人們的選擇,小朋友如我就只需要跟在媽媽身後,吃完吃飽就好了。
可能是自從跟慢性病結緣後,隔一個週末就需要複診,於是不得不需要早餐,於是就一來二往地有了這麼個歡喜了。
其實,要再回溯的話,是否該要想到當年有一次要去一家公司報到結果還是選擇放棄的一個早上呢。是因為那一天早上的開始,才形成了對早餐的鍾情呢?那年,歌曲《老男孩》正流行,而當時還使用着那台iPod nano,訂閱著一個Podcast,當期的主題好像是理想。而當時一直聽著,一直像不斷化解自己的任性罪惡感。
那天早上之後,我吃了不知道多少頓的早餐,嘗了多少塊牛油多士麵包,又切了多少塊的雞排火腿肉。而工作單位,又轉換了多少家,而驚奇地,竟然在當下,還任職著一家三年有餘的單位,這其中有著一種莫名其妙的新鮮感,因為每一天都在創造著記錄,打破過往的記錄。有天早上,在公司附近買完早餐,經過另一家便利店的時候,有種莫名其妙的感覺,因為那家便利店是自己剛在公司開始工作的時候每天一早去的,大概會8:10到,然後就或者是一個飯糰或者是一個麵包的,在靠窗位置等到8:25左右離開,15分鐘的早餐時間,會迸發出很多的思考,又或奇妙的經歷:有早竟然好像見到曾經在舊公司的網管小弟弟。而這樣的便利店早餐,似乎已經沒有再試過很久很久很久了,哪怕真有天早上是8:10分到公司樓下,但也不會再要吃那飯糰,不要再喝那些果汁了。
便利店早餐可能不再,單位工作也可能不再,但週末早餐的時光,我還想繼續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