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八月左右,有人問了一個“為什麼”。當下無言作答,因為從來沒有想過,也從來不曾以為這是一個問題。正如當如今身邊同齡人都已為人夫人妻人父人母,亦不曾以為是一問題,只是不斷反問:這就是人生的ONLY VERSION嗎?
他們告訴你,你的婚姻不一定與你愛的人一起,只是可以一起生活的人。愛是霎那的,愛人是短暫的,最終愛人都會因為法律關係而成為親人。愛情,真有那麼個保質期的。最終,都會走上大眾認為的路,就在乎是何時屈服這大眾。但之後呢,背叛,欺騙,隱瞞,爭吵……各種醜陋。要求對方的愛,來承擔自己所曾經做過的一切。
一個人可怕嗎?並不可怕。星期五的時候,得此領悟:愛一個人是一回事,是否可以與這人相處則又是另一回事。愛情是盲目的,盲目得忘乎所以到底自己所作是為何,只知道可以與愛人一起。當生命中多了一個人,事情就不再是是與否的選擇。一個人,可以放肆的恣情縱慾,可以隨意地享用自己的單身宴,可以無所顧忌地做盡醜陋的事情。但當生活多了一個人,彼此之間的顧慮就不受控制的出現以確保愛情的繼續。不斷為愛情經營而煞費苦心。
一個人,兩個人,就不過霎那選擇,有何是與否呢!
其實,因為有所謂,所以才無所慰。諷刺乎?甚為。假裝堅強,其實誰也會,只是你自己明白箇中味道,罷了。